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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環保標準實施,印企應注重哪些變化?

    發布時間:2023-05-31   |   發布人:管理員  |  瀏覽次數:9

        自2007年開始,印刷行業被納入VOCs排放的重點行業之一,在其使用的過程中許多原輔材料VOCs含量占比大于10%,根據《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要求其屬于需要納入管控的VOCs物料,企業生產過程中的環保監管也屬于被監管的重中之重。隨著國家標準《印刷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41616-2022)的發布,各省市紛紛響應國家環保治理的方針政策,陸續制訂執行嚴于新國標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

      據不完全統計,截至目前全國共有19個省市出臺地方性印刷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絕大部分處于征求意見中),2023年4月24日隨著北京市《印刷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實施,為全國各地方新標準的發布拉開了序幕,筆者結合各地標準及工作實際情況,為大家詳細分析下階段印刷企業的工作重點及要求。

      監測指標發生變化

      在舊標準中,有組織監測指標涉及到了苯、甲苯、二甲苯及非甲烷總烴四個要求,苯的限值為3mg/m3,二甲苯的限值為10~12mg/m3,非甲烷總體的限值為10~12mg/m3。在新修訂的監測指標中有組織指標變成了非甲烷總烴、苯、苯系物(含苯、甲苯、二甲苯、三甲苯、乙苯和苯乙烯)此處變化比較大。

      如果在收集過程中有熱熔、復合工藝或者紙毛粉塵收集的,需要增加對顆粒物的監測;在末端治理工藝用到了非電能源裝置的需要對氮氧化物進行監測;如果涉及到了燃燒工藝的需要對二氧化硫進行監測。

      全國各地區的印刷企業,一定要認真研讀本省相關標準要求的監測項目,不能漏檢,在監測方法上一定要有新策略,同時各印刷工業企業,在做年度監測計劃時也要根據實際情況做出新的變動,各印刷工業企業要結合企業實際情況,分析出本企業治理設施的收集方式是否符合要求。

      例如出版物印刷企業膠訂廢氣收集按照新的要求無需接入治理設施中,凹印企業和承印物為金屬的印刷企業重點關注印刷過程和復合過程的收集要分開,印刷過程需要對總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的量進行監測,如果放在一起容易導致總揮發性有機化合物超標。

      管控方向和管控重點的變化

      在舊標準中,各省市重點關注的末端治理工作,不管原輔材料的類型是什么,只要含有VOCs的均需要進行末端治理。而這兩年內各省直轄市修訂的標準關注的重點是源頭替代工作,如江蘇省發布的印刷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2/4438-2022)中明確提出:車間或生產設施收集的廢氣中非田烷總烴初始排放速率>2kg/h時,揮發性有機物治理設施的處理效率應不低于 80%,采用的原輔材料符合國家和地方有關低VOCs含量產品限值規定的除外(無末端治理要求)。

      北京市發布的《印刷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11/1201—2023中,明確了對印刷生產過程中使用的水性油墨、膠印油墨、能量固化油墨、雕刻凹印油墨、溶劑型噴墨印刷油墨(用于全封閉式數碼印刷機)VOCs含量限值應符合GB 38507的要求,其他油墨VOCs含量應≤30%。

      印刷生產過程中清洗劑VOCs含量限值應符合GB 38508的要求,通州區自2024年7月1日起、其他區自2025年1月1日起使用的除水基清洗劑、半水基清洗劑之外的其他清洗劑VOCs含量應≤300g/L;新建企業使用的水基清洗劑、半水基清洗劑 VOCs含量限值應符合GB 38508的要求,其他清洗劑VOCs含量應≤300g/L。

      印刷生產過程中使用的水基型包裝膠粘劑、本體型包裝膠粘劑、本體型紙加工及書本裝訂膠粘劑VOCs含量限值應符合GB 33372的要求,其他膠粘劑VOCs含量應≤100g/L。印刷生產過程中使用的水性、無溶劑、輻射固化涂料 VOCs含量限值應符合GB 30981的要求,其他包裝涂料VOCs含量應≤550 g/L。

      印刷生產過程中使用的處于即用狀態的潤版液VOCs含量應≤3%。同時結合實際,如果企業所使用的原輔材料滿足低VOCs輔料時,企業可以根據自身情況對于末端治理設備進行停用。

      以上不難看出,新標準的重點是原輔材料的選用,各企業要結合本企業的實際情況,分析出本企業所用的原輔材料,對照執行國家及地方標準所要求的原輔材料是否滿足限制要求。

      這里值得注意的是:平版印刷企業重點關注清洗劑、潤版液以及潔版膏等原輔材料,現階段絕大部企業使用的清洗劑VOCs含量高達900g/L以上,根本無法滿足新標準的要求,標準發布后時間節點一般為半年到一年的時間,各企業要結合企業實際情況,多考察、多嘗試,選擇一款符合本企業的低VOCs清洗劑。同時新標準對有組織排氣口苯的限制變為0.5mg/m3,因現階段所有的VOCs治理設備均無法治理苯,那么企業在原輔材料選擇的時候一定了解原輔材料的所含物質,企業要多方面考察,多次使用選擇適用本企業的原輔材料。而凹印企業重點關注油墨和粘膠機,選擇滿足國標及地標限制的原輔材料。

        記錄臺賬的變化

      在新的國標及新的地標實施后,對于臺賬有了明確的規定,如果臺賬不符合要求,企業將面臨著行政處罰。結合標準各企業需要記錄的臺賬有以下幾點。

      01

      各企業所使用油墨、稀釋劑、潤版液、異丙醇、膠粘劑、涂料、光油、清洗劑及其他VOCs物料,均需要建立相關臺賬

      臺賬應包括名稱、類別、使用量、回收量、廢棄量、去向以及 VOCs含量等信息;同時每類原輔材料應有1年內有效VOCs含量檢測報告及MSDN文件報告。

      02

      各企業應當對有組織排氣口進行監管臺賬的建立

      應包括主要產污設施及污染處理設施的基本信息,如設施名稱、工藝類型、編號、數量、關鍵設計參數(過濾材料名稱和用量、吸附劑名稱和用量、催化劑名稱和用量、反應溫度、風速、停留時間)等;主要運行記錄,如啟停機時間、廢氣收集量和處理量、廢氣濃度、過濾材料更換周期和更換量、吸附劑再生/更換周期和更換量、催化劑更換周期和更換量、運行溫度、燃料消耗量等,以及非正常工況信息;有組織廢氣(手工/自動監測)污染物監測結果及原始記錄等。

      03

           各企業對無組織管排放也需要建立管控臺賬

      應包括無組織排放廢氣收集系統、無組織排放控制措施的主要運行信息,如運行時間、廢氣收集量、微差壓表監測數據及校準記錄、外部排風罩控制風速等,以及無組織排放監控點濃度及原始記錄。

      04

           其他類臺賬

      各企業每年要依據有關法律等規定,建立企業自行監測制度,制定企業自行監測方案。要對大氣污染物排放狀況及其對周邊環境質量的影響開展自行監測,保存原始監測記錄。企業應按照國家及地方標準等規定設計、建設、維護永久性采樣口、維護采樣測試平臺和張貼排污口標志。如企業為一般排放單位,需要在本單位相關宣傳(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公開自行監測數據,如為重點排放單位,還需要如實在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上公開自行監測數據。

      執法更加嚴格化

      在新的國標及新的地標實施后,執法人員對于有組織排放口,采用手工監測或自動監測時,按照監測規范要求測得的任意1h平均濃度值超過標準的限值或污染物處理效率低于標準的限值,判定為超標。

      執法人員對于廠區內無組織排放,采用手工(含便攜設備)監測時,按照監測規范要求測得的任意1h平均濃度值或任意一次濃度值超過標準的限值,即判定為超標。如超標企業面臨著行政處罰,那么企業就必須要定期開展自測,避免各種風險產生。

      總之,國家近四年以來出臺了許許多多的相關環保政策及環保標準,推動重點印刷工業企業VOCs全流程管控,尤其是對印刷的產業園區、企業集群,同時引導企業綠色化、健康化發展。企業不能因為上了末端治理設備就萬事大吉了,企業要及時學習了解環境方面的法律及規章,做到合法化、合格化、綠色化,讓我們印刷人用紅黃藍黑繪出低碳綠色的多彩世界。

      作者:中國科技出版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李 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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